锦江酒店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发布时间:2024-10-26 10:09:01    浏览:

  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2023年,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下,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实施全球酒店产业整合,全力构建“三平台”(即:全球酒店互联网平台、全球采购平台、全球财务平台)支持体系,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做强做优锦江民族品牌,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酒店集团。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64,9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53%。实现营业利润180,0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7,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092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058,704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68%;负债总额3,322,64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7.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67,70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91%。资产负债率65.68%,比上年同期增加2.46个百分点。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516,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7.59%。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回升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大幅回升等所致。于2023年度,公司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439,9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7%;实现营业利润163,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04%;实现归属于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76,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247万元。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15,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6%;实现营业利润1,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1万元;实现归属于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1,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1,690万元。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1,424,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0%;实现营业利润162,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1.27%;实现归属于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的净利润75,5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557万元。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1,010,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97%;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429,4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0%。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0.17%,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9.83%。全服务型酒店合并营业收入中的管理费收入10,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35%。有限服务型酒店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66,7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77%;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468,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7%。于2023年度,新增开业酒店1,407家,开业退出酒店518家,开业转筹建酒店1家,净增开业酒店888家。其中全服务型酒店新增60家,有限服务型酒店新开业1,347家,开业退出酒店518家,开业转筹建酒店1家,净增开业酒店828家。有限服务型酒店中直营酒店减少75家,加盟酒店增加903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2,448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190,674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6,655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580,750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签约酒店分布于中国大陆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39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58个国家或地区。2023年1月以来,休闲游及商务差旅消费需求明显释放,境内酒店市场信心逐步恢复,境内酒店经营显著复苏。于2023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5,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1,690万元。合并营业收入中的管理费收入10,5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35%。于2023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94,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4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61.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7,7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384万元。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加盟服务收入65,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01%;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394,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03%。2023年,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第一至第四季度的整体平均RevPAR分别为2019年同期的102.61%、109.30%、112.58%、100.15%;全年RevPAR为2019年度的106.28%,较2022年度增长46.86%。卢浮集团通过继续控制成本及实现资金优化,积极推进复苏计划的各项措施;财务资金方面,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及财务费用;在经营方面,卢浮将继续深化数字化转型,拓展酒店布局,推动人才培养,优化运营模式,争取提升盈利能力。于2023年度,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6,627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50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2,718万欧元。2023年,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第一至第四季度的整体平均RevPAR分别为2019年同期的109.63%、111.35%、114.46%、111.58%;全年RevPAR为2019年度的111.89%,较2022年度增长12.36%。于2023年度,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4,9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6%归属于食品及餐饮业务分部的净利润29,9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9%,主要是本期无锡肯德基、苏州肯德基与杭州肯德基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所属的H类住宿和餐饮业中的H61住宿业。住宿业,又称酒店业,是指为旅行者提供短期留宿场所的活动,有些单位只提供住宿,也有些单位提供住宿、饮食、商务、娱乐一体的服务,本类不包括主要按月或按年长期出租房屋住所的活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旅游饭店”(行业代码:H6110)。酒店行业与旅业和商务活动密切相关,主要面向旅游市场、商务活动、会议承办及会议展览业等市场的消费者。旅游业已经成为中国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与潜力的新兴产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全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和“食品及餐饮业务”。全服务型酒店即高星级酒店,是为追求高品质体验的宾客精心打造的综合性酒店。高星酒店不仅注重住宿产品的舒适度与豪华感,更在设备配置、组织结构以及饭店服务等方面展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在设备配置方面,高星级酒店通常拥有先进的设施和完善的功能区域,如宽敞明亮的客房、设备齐全的会议室、高端大气的餐厅、宴会厅以及各类康体娱乐设施,这些设施不仅满足了宾客的多样化需求,也体现了酒店的专业水准和品质追求。公司现有的全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包括对高端酒店、超高端酒店、奢华酒店和高端奢华酒店的经营管理。经营模式上主要分为“全权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两种。全权委托管理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业主公司签署酒店管理合同,全面接管酒店的运营和管理,将公司的管理模式、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管理人员等输出给委托管理酒店,并向委托管理酒店收取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等。特许经营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酒店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司旗下所拥有的品牌、注册商标、系统等经营资源在约定期限内许可给受许酒店使用,并向受许酒店收取特许经营费等,受许酒店在公司的指导下进行酒店运营。有限服务型酒店,是指以适合大众消费,突出住宿核心产品,为客人提供基本的专业服务的酒店。从酒店的功能设置来看,有限服务酒店在设备配置、组织结构、饭店服务等方面具有与全服务酒店不同的特点。公司现有的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包括对中高端酒店、中端酒店、经济型酒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经营模式上主要分为“直营经营”和“加盟特许经营”两种。直营模式,是指通过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的形式,使用公司旗下特定品牌独立经营酒店。公司从直营酒店取得的收入,主要来源为客房收入及餐饮收入,并享有或承担酒店的经营收益或损失。加盟特许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特许经营”和“受托管理”两种形式。特许经营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酒店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司旗下所拥有的品牌、注册商标、经营方式、操作程序等经营资源在约定期限内许可给受许酒店使用,并向受许酒店收取特许经营费等。受托管理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酒店业主签署管理合同,将公司的管理模式、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管理人员等输出给受托管理酒店,并向受托管理酒店收取管理费等。公司现有的食品及餐饮业务,包括对餐厅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经营模式上主要分为“直营经营”和“加盟特许经营”两种。直营模式,是指通过租赁物业的形式,使用公司旗下特定品牌独立经营餐厅。公司从直营餐厅取得的收入,主要来源为餐饮收入,并享有或承担餐厅的经营收益或损失。加盟特许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特许经营”和“受托管理”两种形式。特许经营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餐厅业主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将公司旗下所拥有的品牌、注册商标、经营方式、操作程序等经营资源在约定期限内许可给受许餐厅使用,并向受许餐厅收取特许经营费等。受托管理形式,是指公司通过与餐厅业主签署管理合同,将公司的管理模式、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管理人员等输出给受托管理餐厅,并向受托管理餐厅收取管理费等。公司合资公司旗下的“肯德基”和“吉野家”等餐厅,则以合资公司形式从事相关品牌的特许经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并仍在积极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举措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取得了相应成果:2023年,公司继续按照“基因不变、后台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围绕“坚持核心主业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谋发展”的基本原则,依托集团全产业链优势激活发展引擎,紧扣科技脉搏推进“数字化”转型,强化品牌矩阵夯实主力轨道品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变革创新,以务实措施统筹实施海外产业整合,外引内育相结合打造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人才队伍,着力于提升品牌、质量、效益,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公司行业内的市场领先地位。基于现有成熟的有限服务型酒店品牌矩阵,公司还将业务扩展至全服务型酒店,实现全品类覆盖,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打造多而强、多且亮的品牌矩阵,建立完整的全品类酒店航母,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综合考虑品牌规模、品牌影响力、发展潜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明确了10个主力发展品牌,聚焦优势资源,将主力品牌培育大而强,打造能参与世界一流竞争的行业头部品牌。同步协同发展多元化品牌,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在品牌建设与创新研发方面与主力品牌互通经验,在品牌定位、发展布局、目标客群方面与主力品牌形成互补。WeHote全球酒店互联网平台发挥技术赋能运营作用,面向用户自主研发了会员数字营销的会员管理系统、面向各产业板块的系统解决方案、面向集团的“云、数、网、安”数字底座等全链路技术产品矩阵,推进锦江酒店的传统业务向数字化转型升级。在运营锦江会员体系方面,通过打通数据壁垒,积极链接锦江荟APP、公众号等线上入口,为会员提供差异化、场景化的权益体验,促进会员流量在生态体系内的流通互导,全面提升会员黏度和会员贡献率。同时,积极推进会员积分货币化,以锦江大会员为基础,完善酒店会员体系,促进锦江全产业链生态化融合,让会员能够畅享由锦江旗下不同板块所提供的服务体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效会员总数达到19,496万人。GPP全球采购共享平台实现覆盖酒店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采购和供应链服务,进一步赋能酒店管理和效益增长。快速增强高星级业务在营及筹建采购业务覆盖能力,还为外部市场客户提供个性化需求定制服务。持续推进中国区数字化标杆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多种业务实现数字化模式。在打造标杆方面,已实现所有系统上云,酒店开业、运营产品线业务线上化;数据化运营方面,全面加强与全球采购共享平台协同,持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品牌标准管控;实现加盟商从线索到签约的漏斗数据统计、酒店从签约至开业的流程追踪统计;打造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升级了锦江“云学堂”,在线、多维度创革鼎新增强自身竞争力公司围绕核心战略,紧密连接前端品牌团队与市场侧,制定标准、沉淀经验,锻造了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参与全球竞争和防风险夯实基础。通过优化品牌矩阵,结合核心资源配置,形成优势品牌引领,发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联动效应,激活市场竞争力。平稳高效完成GIC全球创新中心改革,推动创新工作由“靠近中心”转向“融入体系”,实现了研发创新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品牌创新方面,完成高质量开业BSC评估方法更新及创新品牌宣贯、重点赋能工作方案及执行计划,升级迭代乐玩心球亲子模块3.0和香氛模块2.0。随着高端酒店品牌的加入,通过与现有的全球酒店互联网平台、全球财务共享平台及全球采购共享平台资源共享,实现利益最大化。三大平台加速全球架构整合、业务整合、管理整合、加快资源共享建设,赋能前端业务发展,全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除公司原有酒店业团队外,公司在经历对外战略投资后,又吸收到了一批来自国内外的酒店业团队,在推进内部整合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基因不变”的原则,保留原有的市场化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团队积极性,并不断通过内部培养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互交融和相互学习,因此打造了一批优秀、专业、高效、战斗力强大的人才团队。成为锦江酒店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核心优势之一。随着中国酒店行业市场的快速成长和发展,已经出现少数优势企业,按照客房规模大小排列前10位的酒店集团所占市场份额合计已占较大比重。根据中国饭店协会联合上海盈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携程集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共同发布的《2023中国酒店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月1日,内地(大陆)住宿业设施总数为43万家,客房总规模1,529.1万间。其中酒店业设施27.9万家,客房总数1,426.4万间,平均客房规模约51间;其中连锁客房数近553万间,同比增长81万余间,连锁化率约39%,连锁化率稳步提升,反弹复苏增速明显,特别是中高端品牌已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为国家稳经济、稳就业积极贡献力量。而相较于发达国家酒店品牌60%以上的连锁化率,我国酒店市场集中度较低,酒店品牌化的空间仍较大,经济型酒店和中端酒店的市场发展空间依然巨大,现有的少数优势企业以及大批新进企业仍将在未来几年内实施较大规模的扩张。随着未来大型酒店集团在市场发展中的主导力量增强,其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迈点研究院在2023年年底发布了《2023年全国中高端及以上酒店开业统计报告》,报告中显示2023年全国新开业的中高端酒店(包括中高端、高端和奢华)共808家,新增客房量123,437间。整体来看,开业区域分布情况在首位的为华东地区361家;其次是华南地区127家;西南、华中、西北和华北地区表现相对平稳均衡,新增开业数在60-95家之间。2023年新开业中高端及以上酒店品牌234个,其中奢华酒店品牌24个,国际高端酒店品牌43个,国内高端酒店品牌54个。伴随着奢华旅行市场的需求反弹和增长,持续向上开拓中高端酒店市场,已成为酒店业主者的集体共识,各大酒店集团向中高端酒店市场聚焦和倾斜。当前,住宿餐饮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公司将抓住机遇,为行业提质增效发挥更大作用。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供需关系改善、居民消费升级,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而旅游业作为酒店行业上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酒店行业的发展状况,因此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酒店行业的蓬勃成长。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发布的《中国旅游住宿业发展报告(2023-2024)》指出,我国正从出口导向型经济和投资拉动型经济转向消费导向型经济,文化和旅游消费受到空前重视。2023年,旅游住宿业快速复苏,国内市场占绝对主导的市场格局形成,产业格局上头部效应进一步强化,住宿业产业链供应链正在重塑,资产运营和资产配置进一步优化,数智化赋能住宿业转型升级,推动住宿业产业重构,并带动住宿业态布局调整、产品迭代和品牌焕新,住宿业正在迎来新生。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发布的《2023年旅游经济回顾与2024年展望》与《中国旅游集团化发展报告2023—繁荣与重构》研究报告提出,中国旅游业正处于从复苏走向繁荣的新阶段。历经三年的深度萧条,2023年国内旅游市场快速复苏,入出境旅游市场实现了预期增长,旅游供应链得到了稳步修复,消费预期和企业家信心稳中有升。预计2023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将达到54.07亿次和5.2万亿元,分别恢复至2019年的90%和91%。伴随着甲辰龙年春节假期的“超级黄金周”,2024年的国内旅游和国民休闲将转入繁荣发展的新阶段,入出境旅游市场的复苏进程将进一步加速。世界级旅游城市、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旅游线路、国家级旅游城市和街区建设有望进一步提速,旅游投资、项目建设和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也将迎来新一轮的理性增长。旅游产业政策将从需求侧的逆周期调节转向兼顾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的跨周期调控,切实推进国内旅游提升计划和入境旅游振兴计划,加强对旅游目的地的分类指导,科学指导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协调发展,做好稳预期、提信心、强指导、促开放四篇大文章,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报告预计,2024年国内旅游出游人数、国内旅游收入将分别超过60亿人次和6万亿元,入出境旅游人次和国际旅游收入将分别超过2.64亿人次、1,070亿美元。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发布的《2023年中国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与2024年发展预测》则认为,2024年是旅游经济周期内转段和跨周期跃升的关键期,全年“供需两旺、积极乐观”可期,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主要指标将保持两成以上增速,接近甚至超过2019年历史最高水平。报告显示,2023年,国内旅游复苏不断提速,全国旅游市场景气指数维持高位。各季度居民出游意愿维持在90%以上,全年平均达91.86%,较2019年提高4.52个百分点。旅游市场和旅游产业链得到明显修复,旅游企业家信心稳定。2023年,旅游企业家信心延续了近年来的稳定上升态势,年度指数为97.68。游客满意度维持高位,旅游业加快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各地推出各式“宠游客”举措,收获了广大游客的满意,也展现了广泛的社会宽容和文化包容。2023年,全国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0.04,处于满意水平,与2019年满意度水平基本持平。政策方面,2023年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发挥旅游业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入境旅游工作、提升行业综合能力及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的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上述通知,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到2025年,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保持合理增长、品质进一步提升。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效果更加明显,优质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游客消费体验得到有效改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现代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内旅游市场对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突出。《通知》和《计划》一脉相承,围绕加强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丰富优质旅游供给、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实施“信用+”工程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0项主要任务。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实现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的目标,《计划》的出台既为行业树立了动力,也提出了挑战。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发布了2024年首份《世界旅游业晴雨表》,数据显示,经历2023年的强劲复苏之后,国际旅游在2024年将恢复疫情前水平。UNWTO晴雨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国际旅游业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的88%,国际游客约达到13亿人次。2024年初步估计将比2019年增长2%。压抑许久的旅游需求的释放,不断提高的航空便捷性,以及亚洲市场和目的地的强劲服务,都将为2024年的全面复苏提供支撑。本公司将以“全服务型酒店”和“有限服务型酒店”为重点发展方向,按照“基因不变、后台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方针,保持和强化优势品牌。进一步提升在“管理、品牌、网络、人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深耕国内、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公司预计于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160亿元,比上年度增长5%-9%,其中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内的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6%-10%;来自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1%-5%。全年计划新增开业酒店1,200家,新增签约酒店2,500家。计划开展以下主要工作:2024年,公司将立足全球战略高度,坚定前行信心,依托集团全产业链优势,精准发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不断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从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入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紧扣科技脉搏推进“数字化”转型,强化品牌矩阵夯实主力轨道品牌,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变革创新,以务实措施统筹实施海外产业整合,外引内育相结合打造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人才队伍,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构建锦江特色的ESG生态体系。通过多维度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领先地位。凝聚改革合力,助力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锦江酒店及所属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主要内容、目标任务落地。同时,抓住国际国内经济回升、市场回暖的关键期,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需求导向,持续推动改革成果落地见效。中国区进一步推进组织变革,优化发展战略,坚持提质增效,促进结构优化,持续提升企业价值;锦江酒管把推动经营效益作为工作的关键点,建立具有“锦江丽笙酒店”特色的融合文化,推动品牌焕新,推动数字化转型与高效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海外欧洲地区的业务整合。提升数智效力,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三平台”改革,制定并推进落实新一轮改革方案,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围绕酒店主业持续推进“三平台”建设,积极融入集团产业链,进一步强化平台与各业务板块的高效协同,及时了解业务需求和反馈,及时作出调整和改进,尽快实现决策、管理、协同的全面赋能支持,提升盈利能力。加快推进三平台技术升级,赋能全业务链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提升,拓宽服务覆盖面,提升数字化规划与管理体系,优化与统一前端系统,衔接后台系统,数据治理与分析,全力保障业务持续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力,护航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五年战略规划分步落地,各部门协同,深化市场化改革,持续提升企业价值,构建长期核心竞争能力。一是有限服务型酒店提升运营优化,优化品牌物业组合、推进七天品牌转型、完善业绩驱动的绩效激励体系等;推进LHG与RHG协同提升;夯实全服务型酒店整合发展能力。二是建立全球品牌管理体系,优化品牌矩阵;三是建立全服务型酒店中国会员体系;加快推进中国区有限服务会员积分货币化;协同锦江大会员,提升酒店会员体系。四是加强品牌和服务、业务模式的创新。激发经营活力,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提高效率、提增效益,在队伍建设、绩效激励、协同合作等方面持续增强所属企业创造力、内生力和竞争力。提升运营能力,提升品质管理,创造创新能力。境内,依托集团产业链资源,从营销推广、收益管控、团队建设等方面,升级改造老旧店,提升直营效益;锦江酒管加快标准化建设,构建起标准化管理全覆盖体制机制,为成员酒店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指导。境外,法国卢浮启动提升品牌形象,加大酒店改造力度,拓展酒店布局,优化运营模式,提升盈利能力。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客户的真实需求和反馈作为改进的重要依据,强化产品研发,注重产品品质,完善服务流程。依托集团丰富资源和全产业链优势,继续增加市场份额和扩大知名度,推进酒旅融合,加快旅游目的地市场拓展,打造中端、高端休闲度假酒店品牌。聚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做好人才梯队培养,积极参与集团“启航、远航、领航”等培养计划,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符合中国国情和自身实际的全球化人才队伍。酒店行业和连锁餐饮企业的景气度与国家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呈正相关的关系。虽然我国国民经济总体上持续保持恢复向好的趋势,但是也会受到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的影响,出现周期性波动。在宏观经济增长率下降的阶段,由于居民实际收入预期下降,居民国内旅游出行和外出就餐的消费相应降低。同时,宏观经济的调整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会造成较大的压力,中小企业雇员商务出行及其消费也会相应缩减。从而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的影响。公司境外子公司下属酒店的经营情况亦受所在国别或地区的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影响。在公司投资的有限服务型酒店和连锁餐饮企业的经营成本中,直营酒店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和租赁物业的租金等固定成本所占比重较大。虽然公司对租赁物业的租金采取直线法进行摊销,平滑了租赁成本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但是,由于有限服务型酒店和连锁餐饮企业需要持续扩张直营门店数量,每年新增租赁直营店的租金成本会随着我国商业地产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与此同时,主要有限服务型酒店品牌和连锁餐饮品牌企业会在重要城市交通便利的繁华地段对适合开设有限服务型酒店和连锁餐饮企业的物业进行竞争租赁,该等竞争因素会促使租金水平进一步上升。除此以外,门店固定资产设施的追加投入、人工成本和能源成本等都存在随着物价变动出现上升的可能。如果平均房价和入住率,以及人均消费水平和消费人次不能得到相应的提高,该等成本上升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有限服务型酒店和连锁餐饮企业的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有限服务型酒店行业在我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虽然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一些优势企业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但是由于市场需求和行业增长空间很大,在未来几年内,各主要企业仍将进一步扩张门店数量,特别是在中端酒店数量相对较少的二、三线城市,以扩大市场覆盖,保持和提高市场份额和领先地位。如果公司旗下各中端系列品牌有限服务型酒店未来扩张速度显著低于其他主要竞争对手,则可能由于市场覆盖率相对下降而降低客户的满意度,从而间接对其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营运中的有限服务型酒店品牌大部分采取加盟特许经营的方式。根据适用的加盟权协议,公司并不能全权控制该等加盟者的管理行为。一旦加盟者未能按照加盟权协议的条款经营并达到品牌酒店的管理标准,或未能就各自的物业取得正式权属证明并须迁出该地点,其管理的酒店便会出现客户和收入损失,从而对酒店品牌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加盟者滥用该等系列品牌商标,也可能有损其声誉和品牌形象。如果客人不满意加盟店的服务水平,公司可能会因为遭受客户投诉而影响声誉,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的经营业绩。根据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显示,截至2009年7月31日,“锦江之星”旅馆营运中的租赁经营直营店共计86家,该类门店由“锦江之星”或“旅馆投资”向第三方物业业主租赁相关房屋与土地。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有30家门店的物业存在未取得出租方对其房屋、土地合法权属有效证明或租赁用途未获批准的瑕疵。上述业主是否具有租赁该等物业的合法权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由于上述租赁物业的权属问题,导致相关门店的经营被迫中止,将会对本公司的业务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根据租赁协议及相关法律,出现上述问题的业主须向相关承租人做出赔偿,本公司仍需重新选址搬迁,从而承担额外的重置翻新成本。本公司已经并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取得上述租赁经营门店出租方拥有所出租物业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合法权属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相关实际租赁用途获得有权部门批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将“锦江之星”经济型酒店业务中存在上述问题的租赁经营门店承租物业占评估基准日租赁经营门店承租物业总数的比例降低至20%以内,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4个月内,将该比例降低至10%以内,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36个月内,将该比例降低至0%。如本公司未能在解决计划时间表规定的相关期限内按照计划确定的比例和家数解决租赁经营门店承租物业的上述权属瑕疵问题(即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之日起12个月内降低至20%,或未能在24个月内降低至10%,或未能在36个月内全部解决),则对于在上述三个期限时点分别未能达到计划整改比例及整改家数的部分租赁经营门店,本公司将在上述相关期限时点到期后的3个月内,采取不低于本次评估值转让项目、解除租约重新选址开业或其他方式予以彻底解决。针对该等风险,2010年3月1日,锦江国际集团向本公司做出承诺:如本公司未能在解决计划时间表规定的相关期限内按照计划确定的比例和家数解决租赁经营门店承租物业的上述权属瑕疵问题,本公司对于在上述三个期限时点分别未能达到计划整改比例及整改家数的部分租赁经营门店,采取解除租约、重新选址开业的,锦江国际集团将承担该等解除租约重新选址开业的租赁经营门店因解除租约可能导致发生的违约金,并按照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的具体资产评估值予以补偿。此外,锦江国际集团承诺,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由于上述瑕疵导致相关锦江之星门店不得不重新选址开业,则自该门店停业之日起一年内,有关物业出租方未能赔偿或未能全部赔偿该门店损失(具体损失金额按照截至审计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该门店固定资产及装修投入的全部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的资产评估值较高者计算)的,锦江国际集团将立即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全部损失向该门店予以全额补偿,用于支持其搬迁开设新店。锦江国际集团进行上述补偿后实际收回物业出租方的赔偿款归锦江国际集团所有。同时,锦江国际集团将按照该门店停业之日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金额向该门店提供补偿,用于弥补该门店停业期间的营业损失。公司对卢浮集团、铂涛集团、维也纳酒店及WeHote等股权的收购,以及卢浮集团对外收购,可能导致公司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卢浮集团、铂涛集团、维也纳酒店、WeHote未来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本公司当期和未来收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含以接受形式从事酒店服务业务,公司拥有的酒店品牌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与知名度,并将该等品牌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公司该等品牌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将被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收购卢浮集团后,目前公司业务和资产分布在全球近60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的经营规模和业务总量大幅增加,同时对人员构成和管理体系也将相应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优化现有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的影响。近年在全球或中国发生的新冠肺炎、非典型肺炎、疯牛病、禽流感或其他高传染性疾病,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曾经使并且将来也可能使旅游人数或在外用餐人数大幅下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将可能给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部分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应当以市价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这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加大公司股东权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提高或降低的幅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该等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资金来加以推动。同时由于资金的投入与产出有一个循环过程,该循环周期的长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净利润未能同步增长,则可能相应稀释相关的净资产收益率。为了满足收购和日常运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可能会增加债权融资金额,资产负债率可能会随之有所提高。尽管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合理,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满足收购对自有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由于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如果公司运营现金流未达到预期,则对公司偿债能力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分布全球,日常运营中涉及欧元、英镑、美元等多种外币交易币种,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仍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运营产生的影响,但是未来随着人民币、欧元、英镑、美元等币种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动,仍可能给公司未来运营带来汇率风险。公司的融资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该等贷款合同到期或提前偿还后,或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可能需要向银行申请新的贷款以满足资金需求。未来贷款利率水平的变动,可能影响公司财务费用及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的持续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级管理团队和训练有素的资深员工队伍。如果本公司不能按市场条件吸引并训练足够多的富有经验的高级管理团队和资深员工,并可能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于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相关手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导致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实施、延期或者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