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发布通知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10 05:28:17    浏览:

  据“佛山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佛建〔2023〕73号),现解读如下:

  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家庭、非本市户籍家庭、金年会棋牌官网单身人士、境外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购房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是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的居民家庭各成员合计总住房套数进行核算。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信息以自然人个人为对象获取查询结果。居民家庭成员可以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的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结合居民户口簿显示的户籍登记信息综合核算。成年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未成年家庭成员可以通过线下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住房贷款享受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

  2023年9月1日0:00前签订(网签)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2023年9月1日0:00后签订(网签)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