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4 04:46:34 浏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九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较之以前的宏观调控政策,此次颇有新意且引起争议的条款,是所谓的“90平方米限制线”。在这个“限制线”中,套型建筑面积的概念宛如“达·芬奇密码”,从5月29日九部委《意见》下发后,一直争论、猜测到现在。
最早是在北京市建委组织的一次地产商参加的内部座谈会上,对于“套型建筑面积”这个从未出现过的新名词,地产商有点摸不着头脑。“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这个限制线,究竟是指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指使用面积呢?与会的10多家地产商为此“吵成一团”。紧接着专家、开发商以及学者们对这个“套型建筑面积”的概念发表了不少解释和意见,用争论成了“一锅粥”形容并不过分。各地政府、开发商以及普通百姓都在等待官方的权威解释。可是,半月有余,迟迟不见有关方面破解这个“达·芬奇密码”。终于,6月13日,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这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京华时报》6月14日)。
这条消息出来后不到24小时,6月14日23时30分,新华网发一条消息说,建设部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近期部分媒体报道的“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正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关于套型建筑面积,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并入质检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中有明确定义。“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套型是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反反复复地猜测、争论、肯定和否定,这位负责人所说的“很明确”,对大多数人包括专家、开发商们这些业内人士,却是一个“达·芬奇密码”。因为,建筑上那么多人们已经非常明确、经常使用、浅显易懂的标准化概念你不使用,却拉出7年前的一个规定概念,搞得人们摸不着头脑。就连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都不能够表述准确,何况其他人。一位新华网友留言说,建设部领导不知是笔误还是口误,我学了20年的建筑设计,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什么“套型面积”的专业术语。
就因为一个概念,各种会议争论不休,各种媒体纷纷报道,官员不断解释,官方不断澄清。这提醒我们,执政能力不仅体现在大是大非方面,而且也体现在人性化、具体化的每一件小事情上面。制定和出台任何政策特别是涉及百姓实际利益的政策,都要把工作做细、做具体,都要人性化一点,使百姓特别是执行者容易理解、容易操作。玩弄模糊不清、大多数不明白的概念,引发争论、猜测,既浪费社会资源,也不利于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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