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3 02:34:07 浏览: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我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具体当地详细规定,请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前言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也就是说,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同时只要纳税人享受了一次首套房的利息扣除,即便此后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的情形,也不能税前扣除。那么首套房是怎么认定的?其实在不同的时间点和不同的地区,其界定标准并不一样,本文在结合法规的基础上,对首套房的界定进行梳理。本文纲要一、全国性首套房界定二、全国性**款比例规定三、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四、16个热点城市首套房的界定及**比例一、全国性首套房界定一直以来,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态度都是“房住不炒”,住房一直是普通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了给大家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国家给购买首套房的人提供了优惠政策,而购买二套房、三套房享受不到。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除此之外,首套房、二套房及以上套数的贷款**比例也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弄清楚首套房如何界定非常关键。(一)首套房概念从字面层面意思理解来看,首套房主要符合以下特征:成年人拥有产权的人生第一套房,也是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的唯一住房。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笔者发现所谓首套房一般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所购房为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当然,以上第三个条件也有例外的情形,例如,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或者与父母一起购买的除外。我们重点来解释一下子女和父母共同买房,子女今后再买房是否属于首套房的几种情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认定房贷次数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来认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成年子女在界定是否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的时候,与父母名下房产并不挂钩。为更好理解这一概念,我们做以下假设:案例一:在小明15岁的时候,小明的父母以自己和小明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小明在成年以后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再次购房,属于首套房。案例二:小明年满18岁后,小明的父母以自己和小明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小明此后购房,则可能属于二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至于何为首套房,其实目前并未有明确的定义,只是相关法规规定了在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在满足何种条件下,银行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否则执行二套房及以上信贷政策。2007年,《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452号)则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2010年,人民银行、银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也就是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认房”);有购房贷款记录: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认贷”);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认调查”)。上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实际上执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只有借款人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也就是如上述所说的有房或者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均不能算作首套房。2014年,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所放松。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其中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287号文一定程度上放松了2010年83号文对在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过程中,执行首套房政策,还是二套房政策的认定标准,执行“认贷不认房”标准。也就是说,在287文下,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依然可以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当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
尽管是拆迁安置房,但这套房产也是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在房管局的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显示的是两套房。所以,拆迁安置房也是第二套房产。因为你是根据拆迁活动的二套房,对你来说并没有其他不利。
1,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算首套房的。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这个拆迁房如果是有了房产证并且过户了那么你如果再次购房就是二套房了,二套房的**比例、利率都会比首套房高。
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招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具体当地详细规定,请您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房管局判断你是否为首次置业,是看你名下是否有房产。房管局不会理会你此前是通过什么赠与或动迁的方式取得,只要名下有房产,再买房就是二套。 因此,建议你先将名下的房产卖了(或者将房产份额全部赠与给你父母),再将要买的那套房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