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8:56:12 浏览:
2020年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新的政策要求。通常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此外,公摊面积会根据房屋的类型而定,例如高层住宅的12-33层房屋的公摊率为14-24%。
住房公摊面积目前只听说会取消,但具体什么时候没有明确。房产测量规范是从2000年开始实施的,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公共门厅、过道、值班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警卫室、地下室等等。
公摊是香港商人李嘉诚率先提出来的,提出之后就得到了香港政府、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的大力支持,随后被中国学习借鉴,在房屋买卖时开始执行“公摊面积”。不过在2013年之后,香港就取消了“公摊面积”,从而“公摊面积”就成为了内地特色。
公用建筑面积 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