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算首套房吗
发布时间:2024-08-14 04:46:24 浏览:
金年会娱乐平台登录我拥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动产权证,在梧州城区购买的商品房是否算作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否能享受首套贷款利率?如果不算,依据是什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梧金管委字〔2023〕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在梧州市行政区域(含三县一市,以下统称“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房,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在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等信息渠道,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套数。
根据该文件内容,如您在本行政区域有住房登记信息的,不能认定为首套房,需按照实际房屋登记信息套数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