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5 10:47:32 浏览:
10月3日凌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一家酒店,客人在三间客房内发现了疑似用的摄像头,随后报警。酒店方却疑似发声称,发现摄像头并报警的刘女士一行是团伙作案,摄像头是其安装的。10月6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通报称,该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已被刑拘。
极目新闻(报料邮箱:)记者发现,涉事酒店此前发布的声明已删除。受害者刘女士表示,酒店不仅涉嫌诬陷他们,还涉嫌泄露他们的个人隐私,至今未向他们道歉。
10月6日11时许,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赣榆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现疑似头。该局于10月5日晚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男,49岁,赣榆区人)抓获。目前,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4日,某短视频平台“紫驿精品主题酒店”账号曾对该事件发表过一则声明。10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发现,该声明已被删除。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紫驿精品主题酒店,电话均无人接听。
该事件的受害人刘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刚刚得知当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消息,庆幸自己和同伴的清白终于得到了证明,但他们至今未收到酒店方的道歉。刘女士还称,他们在10月5日下午发现,疑似紫驿精品主题酒店的相关人员在一个名为“赣榆旅馆业交流群”的群里发布消息称,几个“山东诈骗团伙”在自己店里自导自演装摄像头,讹自己的钱,还将他们一行人的身份信息发布到群里。
刘女士表示,酒店不仅涉嫌诬陷自己和同伴,还涉嫌泄露他们的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利,他们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月6日下午4时许,另外一名受害者孟先生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未收到酒店方的道歉。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如果酒店方面未经本人允许,无论因何理由公开当事人个人信息,都有违法之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人格权的保护范围,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如果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还会依据我国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仅有针对几种特殊情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合理使用个人信息,才能得到法律的豁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以,如果有侮辱、诽谤的行为,被害人可以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否追究,则由法院根据案件情节和损害后果来定。
10月3日凌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一家酒店,客人在房间内发现了疑似用的摄像头。10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目前当事顾客和酒店方均已报警,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10月5日,曾入住该酒店的一名顾客刘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是山东东营人。9月30日,她和两名同伴带着两个孩子到江苏连云港旅游。10月2日下午,他们入住了连云港市赣榆区华中路的紫驿精品主题酒店,订了两间客房。在酒店房间放下行李后,他们一行人外出逛街。当晚11时30分许,他们回到酒店休息。大约1小时后,她在房间里洗漱完毕准备睡觉时,突然接到住在另一房间同伴的电话,让他们别睡觉,有事情告诉她。
刘女士介绍,同伴来到她的房间后告诉她,自己在房间的空调出风口里发现了摄像头。原来,同伴在洗完澡关灯后发现空调出风口里有光,打开出风口后就发现里面有摄像头。
随后,同伴打开刘女士房间的空调出风口,发现该出风口里也有一个摄像头。对此,他们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随后赶到了现场,登记了他们的信息,查看了现场,向他们询问了相关情况,并让刘女士当天上午到派出所里做笔录。刘女士一行不敢再住在这家酒店了,准备退房后再另寻酒店休息。
刘女士一行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沟通后退掉了房间。在民警的调解下,酒店退还了刘女士一行的房费。刘女士一行准备收拾行李离开的时候,看到同一层另一间客房的一名男性客人还没有睡觉,于是跟对方说明了情况。得到其允许后,刘女士的同伴在这个客房的空调出风口内又发现了一个摄像头。随后,这名客人也报了警。
刘女士介绍,10月3日上午,他们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民警随后叫来了酒店的老板,让双方沟通赔偿事宜。酒店老板到场后却称刘女士一行是团伙作案,摄像头是他们安装的。“我们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刘女士表示。
10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该酒店的另一名客人孟先生。来自连云港本地的他介绍,10月2日晚,他入住了紫驿精品主题酒店。10月3日凌晨2时许,和他素不相识的刘女士一行告知他在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的事,他同意对方在自己的房间内查看是否有摄像头。对方打开自己房间的空调出风口后,真的找到了一个摄像头。他随即报了警,并于当日上午到派出所做了笔录。
孟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酒店的老板在派出所内曾向刘女士一行表示,不排除摄像头是刘女士一行安装的,并拒绝向刘女士和自己作出赔偿。孟先生表示,办案民警曾告诉他,摄像头的内存里有东西,他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名为“紫驿精品主题酒店”的账号在10月4日晚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一名自称该酒店法人代表的女子称,针对近期网上有人说该酒店有摄像头一事,他们已经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相关视频已交给警方,一切以警方的调查为准。该女子称,“我们不会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我们也不会纵容这种邪恶的风气在社会上发展,一定会跟这种团伙抗争到底!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
10月5日,紫驿精品主题酒店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视频中发声的女子确实是该酒店的法人代表,其说法代表酒店的观点。关于此事,他们已经报警,相关情况可以向警方了解。
10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了解此事处置和调查的进展,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