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8:01:22    浏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效率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于武汉举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班围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主题设置课程,以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现场学习等形式开展教学,邀请科技部有关业务负责同志、中央企业及专业机构相关专家学者授课交流。主要内容包括: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生产研发、规划发展、资本运营等相关部门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及骨干人才。

  培训地点:武汉武钢宾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3号(位置图见附件2)。

  (一)本期培训班培训费4500元/人(不含食宿)。交费采用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汇款请备注“学员姓名+成果转化”)。汇款信息如下: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不超过550元/人·天),学员报到时由武钢宾馆收取,并开具发票。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培训班采用线日前填写《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登录“国资e学”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上传盖章的报名表,经审定通过后缴纳培训费以完成报名(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该班计划招收80人,额满为止。学员名单经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审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训的,请提前电话告知。

  (三)请参训学员于6月24日18时前到武汉武钢宾馆报到,报到当晚安排团队破冰活动,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四)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组发〔2019〕22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可请假,请提前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培训效果。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