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常识21条

发布时间:2024-08-06 02:57:12    浏览:

  金年会官方网站首页入口1.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应当和旅行社签订有效旅游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议自觉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

  2.随团旅游不得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而行。

  4.外出旅游应根据个人年龄特点和体质状况选择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等,并自带必备药品,以防不测。

  5.外出旅游选择卫生和安全条件较好的饭店住宿,建议选择星级饭店、知名品牌饭店。

  8.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饭店时,应及时在总台办理贵重物品寄存手续。离开房间须随手关门,并保管好钥匙。

  9.入住饭店后需观察房间门后所张贴的安全疏散示意图,熟悉饭店内各安全通道的位置。

  10.入住饭店勿在床上吸烟,勿在房间生火煮食、自接电线.入住饭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物品等违禁物品。

  12.饭店发生火警时,切勿使用电梯,应迅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撤离。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匍匐前进,以免吸进浓烟。

  13.在游程中应记住下榻的饭店名称和电话,以及乘坐的旅游车车牌号码,乘车乘船忌争先恐后。

  15.参加漂流、探险、蹦极、登山、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患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症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老人、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