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3 02:38:58 浏览:
为招待婚礼来宾,预订了如家酒店客房收到“预订成功”的短信后,又被告知要涨价
“季先生您好:我是如家酒店前台!‘十一’每间房的房价在原价的基础上上调180元/天。如果您同意,烦请您到酒店前台预付押金。不同意,房间马上取消。”前两天,季先生收到了这条信息,一时难以接受。
他说,8月3日,他和朋友电线日至5日期间安排宾客入住。“我们通过如家官网确定订单已成功,也收到了如家发来的‘预订成功’的短信,又在8月4日特地跑到酒店前台确认,前台也答复说已收到订单,房价不会有变动。”
但不出一周,季先生收到了通知涨房价的信息。“国庆期间酒店房价上调,我也能够理解。但在如家之前,我联系了其他几家快捷酒店,他们都表示国庆期间房价可能要调整,还没有确定,所以现在不接受预订。而如家接受了我的预订,并告诉我价格不会变动,现在却又要涨价,我觉得这样有失诚信。”
记者联系了如家快捷酒店上海总部,公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叶先生表示,国庆期间客房预订比较紧张,价格也会有所调整。一般情况下,客人在电话预约房间后,到酒店前台确认并预付押金,才算合约成立。
叶先生说要再向门店了解情况,之后回复记者称,门店工作人员的说法是,在季先生前去确认时,他们表示国庆期间的房价并不确定,而不像季先生所说的“价格不变”。季先生反映的“涨价180元/天”一说,也没有从门店得到确认。
“既然季先生已经下了订单,成功预订房间,如家快捷酒店将欢迎他本人及亲友前来入住,收费仍然按照他预订时的199元/天的价格。”叶先生说。对此处理结果,季先生表示接受。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采取网络、电话、信息等渠道拓展业务、接受订单的商家必将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屡见报端。经典案例就是某知名购物网站在促销活动中,以低价吸引了大批消费者下订单,事后却又以“因系统故障而标价出错”为由,擅自取消订单,不肯发货,直到消费者采取联名抗议,并诉诸各大媒体,商家才最终履行订单。
不管是借助传统销售模式还是电子商务,买卖双方都应有契约精神。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的郑礼辉律师表示,在季先生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向酒店询价后下单,酒店已认可其的预约,并回复了订单确认信息,这可以视作一个合同的订立过程。如果商家还有其他要求或限制条件,则应在订单确认信息中有所说明。“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而临时再变卦,那么不管商家是以标价出错为由,还是借口人员操作不规范,都属于商家内部的管理问题,不应该把损失转嫁给消费者。”
季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市长热线反映:我和朋友由于结婚来宾的需要,在8月3日通过如家快捷酒店官网的电线个标准间,每间房的价格为199元/天。但8月10日,我接到如家的电话,通知我先前订的每间房的价格要涨180元/天,金年会娱乐平台登录如果我不接受,就要取消订单。我认为如家快捷酒店的做法有失诚信,要求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