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01 06:29:00 浏览:
日前,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建议政府划拨一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此言一出,即引发网友热议,赞同者有之,拍砖者亦有之———
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近日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政府从公共租赁住房中划拨出一部分房源,在某一地区专门设金年会娱乐平台登录立“廉政公寓”,为刚刚大学毕业的公务员,特别是公检法一线人员解决住房问题。“廉政公寓”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可以参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制定,但标准可稍微放宽。
姜汉表示,“廉政公寓”最好从公检法系统首先试行。法官、检察官、刑警作为国家公务员中的特殊群体,手里掌握着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国家权力,但工资收入普遍较低,合理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
他建议,“廉政公寓”最好集中在某个社区,其设计、建设、格局与配套设施必须体现廉政文化理念。比如小区的风格要统一,小区内要有统一的廉政标语,例如“五不准”“五条禁令”等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凡是申请‘廉政公寓’的公务员都必须向组织申报个人财产,同时按照申请公租房的标准进行社会公示。”姜汉提出,“廉政公寓”的申请条件应当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在一起。同时,还要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的退出机制,建立严格的罚则,“廉政公寓”承租人不再具备租住条件时,必须无条件退出。超标仍租情节严重的,应该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分。
对于姜汉的建议,有人认为,一些公务员,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面对高房价的确难以承受,用公租房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不失为预防腐败的一种可行之策。但更多的人认为,现实当中,住房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如果拿公租房做“廉政公寓”,无疑是与民争利,这样的举措不要也罢。公租房做“廉政公寓”到底可行不可行,且看正反双方观点交锋。
对于公租房做“廉政公寓”这一设想,新浪网友“翼在天”称,虽然自己并不是公务员,但他身边的一些公务员朋友的确也遇到“住房难”的问题。他认为,“廉政公寓”的好处有二:一能使年轻公务人员稳定地工作和生活;二能以此形成倡导廉政的氛围,并且纳入社会监督的“视线”。
“翼在天”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很多网友认为,鉴于目前房价高企及一些公务员收入较低的现实,与其坐看个别公务员因为房价压力而动歪脑筋、违法违纪,不如通过“廉政公寓”等形式解决公务员的住房问题,从而预防腐败。“廉政公寓”可为大部分低收入官员提供一层防腐保护,这与“高薪养廉”是一样的道理。要知道,摆在明面上的“福利”,起码要比各种“灰色”收入好得多。
除了网友的支持,一些媒体也对公租房做“廉政公寓”表示肯定。《大众日报》发表评论称,公租房做“廉政公寓”首先是具有廉政机制创新的意味。比如,姜汉在提案中称,朝阳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已经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探索和创新廉政机制已具有必备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而“廉政公寓”的提案,无疑就是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对廉政机制创新的一种积极探索。目前,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年轻干警多,且收入普遍较低,凭工资收入根本买不起房,可以说,“住房难”已经成为影响公务员队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政府不提供帮助,只靠他们自己想办法,年轻公务员的“住房难”问题显然是难以解决的。既然低收入群体可以租住公租房,又有什么理由拒绝低收入公务员呢?
人民网网友“惠铭生”认为,“公租房养廉”显然是个伪命题——— 首先,经济拮据不是滥用职权的理由。在一个制度健全的法治社会,贫穷必然导致腐败的逻辑不能成立。其次,公务员分配到公租房,未必是廉政的必然前提。有些公务员之所以滥用权力,假公济私,根子在于监管体制设计有漏洞,并且有一些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动机不纯。假如一些人秉持“当官就是为了发财”观念,即便分配一套公租房,也遏制不住其私欲的膨胀。从现已揪出的腐败官员看,有几个是因贫穷而腐败的?
除此之外,公众对于公租房做“廉政公寓”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这一举措是否公平、公正上面。
有网友表示,在全国各个城市,公租房数量捉襟见肘,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只能参与摇号,方可有幸住上,凭什么单独分出一块“蛋糕”作为公务员“廉政公寓”?希望通过“廉政公寓”保障公务员的廉洁,这样的初衷虽好,但拿公租房来“试行”,则违背了保障性住房公平与普惠的底线。
对于这一观点,新华网网友赵木木表示赞同:如果仅仅因为怕权力异化而用公租房来保证“权为民所用”,建议相关部门还是先建“廉政公署”再建“廉政公寓”吧,这样大家也会心服口服。
更有网友提出,保障性住房本质上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其应该平等地惠及相关人群,而不应论身份如何。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轮候、分配的标准是经济收入、家庭人口、家庭构成,这种排除身份考量的标准无疑更为公众认可。实际上,按照该管理办法,公务员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人员,也能从这一规定中受益,而无需通过“廉政公寓”的方式。若特意为某些部门的公务员“优先保障”,则会将保障房利益部门化,损害普惠性住房保障政策所致力追求的公平性。试想,在“廉政公寓”附近大贴廉政标语的背后,却是有权力者优先享受保障房的现实,理想与现实的背道而驰让人情何以堪? (整理/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