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发文明确酒店式公寓概念仅住宅可用 属限购范畴

发布时间:2024-06-13 09:47:17    浏览: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16:28进入复兴论坛来源:新民网手机看视频

  【新民网·独家报道】市房管局和市规土局今天(7月23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文,对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公寓式办公楼等概念作出解读。文中明确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只有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的产品才能使用,属于限购范畴。

  长期以来,市场上对于“酒店式公寓”、“产权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概念混用情况一直非常严重。如同样对外宣传为酒店式公寓的产品,可能性质、年限、物业水电收费等都存在差异,甚至有开发商、销售人员或中介存心模糊概念,来误导购房者的情况存在。针对这一情况,市房管局和市规土局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文,就相关概念进行了解读。

  文中明确:酒店式公寓属于居住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于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质上仍是住宅,属于限购范围。而公寓式办公楼属于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办公,土地用途按照商业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用途按综合用地出让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公寓式办公楼的特殊性在于建筑结构上是按公寓式或者单元式进行划分、有独立卫生设备,适合向小型企业出租、出售,但其本质上仍是办公楼,不属于住宅,不属于限购范围。

  也就是,酒店式公寓这一概念仅有住宅产品才可使用,真正的酒店式公寓由于其住宅属性属于限购范畴。而目前市场上宣扬“不限购、不限贷”的产品实际上应该均属于酒店式办公楼,而非开发商通常对外宣传的“酒店式公寓”。

  此外,市场上还有一类公寓式酒店产品,解读明确该产品属于旅馆建筑,土地使用分类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为旅(宾)馆,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于按照公寓式或者单元式房型进行设计建造,但其本质上仍是酒店,不属于住宅,按照相关规定不得分套销售。

  对于这一系列概念的明确,业内分析认为虽然对楼市成交的实际影响微乎其微,但有利于清晰过去的灰色地带,避免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被误导。不过,也有分析人士坦言,目前对于市场上概念混用的情况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惩处措施,短期内这一情况或继续存在。(新民网记者朱正炎)金年会娱乐平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