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7 11:45:21    浏览: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相关考核招聘信息和电话畅通,金年会app,因不及时查阅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附件2:《布拖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起计算。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在本科学习阶段科目补考或重修3科及以上(含3科)的。

  (1)2023年12月13日,丽呈東谷酒店(成都),地址:成都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上午9:00分至下午17:30分;

  (2)2023年12月20日,西昌市星光宾馆(西昌市龙眼井街大成商业广场内),上午9:00分至下午17:30分。

  考生在指定地点报名后如实填写《报名表》,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人员相关信息、考核成绩及排名将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资格审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审查、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1.本次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增设测试(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超过20人的,增加测试(笔试)环节,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测试(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20名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测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实际测试(笔试)人员达不到20人的,有效笔试人员(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体检费用(含尿毒检)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表1:《布拖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表2:《布拖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原标题: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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