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5 09:36:54 浏览:
8月6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发布《贵阳贵安关于规范宾馆酒店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加强宾馆酒店住宿市场价格管理,维护宾馆酒店住宿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应自觉依法诚信经营,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价房对位、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标示醒目。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客房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处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三部门公布了投诉举报电线,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宾馆酒店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提醒告诫书》中还要求各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明码标价,合法诚信经营。7日,贵阳市旅业协会饭店分会也发布《致广大酒店经营者的一封信》,倡导坚守诚信经营原则,合理定价,透明消费,加强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市场环境。(董容语)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