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门峡市区商品房补贴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05 17:53:07    浏览:

  为做好全市商品房契税征缴工作,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让购房人享受一定政策红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将三门峡市区(不含陕州区,下同)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三门峡市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下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凡在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2%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1.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纳税人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办理。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访问。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2.线上三门峡手机端掌上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注册登录“线上三门峡”APP,点击“增量房契税缴纳”,根据提示办理。

  手机端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浏览。

  鼓励通过网上和掌上办理,省时便捷,无需提供各种纸质资料,且24小时均可办理。

  3.现场缴纳(仅限工作日办理)。携带所需资料,本人或代理人前往契税征收大厅缴纳,缴纳地址如下: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房屋套次查询证明原件。

  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次查询证明是指住建局开具的《合同备案信息查阅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阅证明》,家庭所有成员都要开具,且必须提供原件。各大厅均可自助查询。

  现场缴纳契税,以上所需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原件,需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1.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的,可百度搜索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官网”,在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市区商品房契税网上缴纳补贴申领单》,(或直接输入),将表格逐项正确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

  2.通过“线上三门峡APP”手机端办理的,可直接在“线上三门峡APP”填报接收补贴相关信息。

  3.通过现场缴纳方式办理的,填写《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领单》,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并提交到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的“财政补贴”窗口。需身份证、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并填报接收补贴的账户账号信息。